倉頡取碼原則(綱要) .....倉頡取碼原則(細則與實例) ......例外字 .......常用單字 ........練習 (一)中文字:最少1碼,最多5碼 (二)「字首」最多2碼,「字身」最多3碼 倉頡輸入法將所有「中文字」分為「連體字」和「分體字」。 如果一個中文字可以分為兩個或以上的部份,它便是「分體字」。 如果一個中文字不可以被分割,它便是「連體字」。 只有分體字才有「字首」和「字身」∼「分體字」被分割後, 第一個被分出來部份便是「字首」,其餘的全是「字身」。 (三)連體字:最多4碼(1-4碼) 頭、2、3、尾 (四)分體字:最多5碼(2-5碼) A型 頭、尾; 頭、2、尾 (字 首) (字 身) B型 頭、尾; 頭、尾; 尾 (字 首) (字身第一部) (字身第二部) (五)取碼順序方向∼上至下;左至右;外至內 (六)精簡原則∼取碼時務必盡量精簡,碼數愈少愈好。 (七)完整原則:按序取碼,每次盡量多取 (八)包含省略原則(特徵原則) 當字首或字身的最後一個字型,被另一個字型最少三面包住的時候,為求取碼方便,於是便取那外圍的一個字型,而不取那被包含在內的字型。 (九)部份省略(可以不理) (十) 速成輸入法:只取一字頭尾兩碼,然後從清單中選擇所需要的字。 .....倉頡取碼原則(細則與實例) ......例外字 .......練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