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連體字:最多4碼(1-4碼) 頭、2、3、尾 之前提過,用倉頡輸入法輸入中文字最多可取5個碼,然而,如果那個字是「連體字」的話,則最多只可以取4個碼。 因此,遇到由五個或以上的字形組成的「連體字」,我們只會取「頭、2、3、尾」共四個碼--就是第一個、第二個、第三個和最後一個字形。 例: 「為」字由 I、K、N、N、S、F 六個字形組成,但我們只取「頭、2、3、尾」四個碼: I、K、N、N、S、F 因此,「為」字的倉頡碼便是:IKNF 「業」字由 T、C、T、J、D 五個字形組成,但我們只取「頭、2、3、尾」4個碼: T、C、T、J、D 因此,「業」字的倉頡碼便是:TCTD .....分頁模式 ......一頁模式 .......倉頡取碼原則(綱要) ........練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