倉頡教程.倉頡取碼原則.細則與實例
 





倉頡取碼原則.細則與實例

(六)精簡原則

「精簡原則」就是說我們取碼時務必盡量精簡,碼數愈少愈好。

例:

」字是字首 R;所以「」字的倉頡碼是 RRR
我們斷不會將「」字拆開變成三3個或4個字形,否則,「」字便會變成由9至12個字形合成的字了。



(錯)


某些字有「」(HU)這部份,如:「見」(BUHU)
某些字有「儿」(HU)這部份,如:「先」(HGHU)
某些字有「儿」(HU)這部份,如:「兒」(HXHU)

但外型相近的「」字和「」字卻不大相同。我們或會以為「」是 MMHU;「」是 FMHU,其實不然,「」應該是 MMU;而「」應該是 FMU

」字的第二個字型「M」,不是「一劃」,而是「一劃一撇」(如圖所示)。由於 MMU 的組合比 MMHU 精簡,所以選擇前者。



」字的第二個字型「M」,也不是「一劃」,而是「一劃一撇」(如圖所示)。由於FMU的組合比FMHU精簡,所以選擇前者。



此外,很多初學者都不明白為何「」字的字身取「YYY」,而不取「LMM」,其實也是同樣的原理。如果「」字的字身取「LMM」,那不就是說該字的字身是由「LMMM」組成?「LMMM」和「YYY」相比,多了一個碼,因此,「YYY」比較精簡。


(錯)LM-LMM
源自「LMMM-LMMM」拆法,共8個字型。



(對)LM-YYY
源自「LMMM-YYY」拆法,共7個字型。





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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